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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14屆靜宜大學荔枝文化節來看程序正義─寫在道歉信之後

文│靜宜大學學生自治會學生行政中心學權部長   陳韋誠  學生自治,就是一種預演式的政治,生活即是政治,關心生活周遭的議題,是做為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而在校園中,如果擺在眼前的正是一件不公不義的事情,你會選擇視而不見,還是勇於發聲呢?   第十四屆荔枝文化節第一個子活動落幕,但黑幕卻還沒揭開,為什麼我會在公開道歉信中義正嚴詞地說這一屆的荔枝文化節有黑箱疑雲呢?先來談談這一屆荔枝文化節的籌備吧!上學期筆者與本校學生自治會文化部長在一次的談話中得知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的劉玲娟組員想找他辦荔枝節,但說詞卻是:「你才大二,可能不懂這裡的運作,沒關係,我來當總召,到時你去議會報告經費申請」,當下真覺得不可思議,我立即向學生行政中心總幹事 蔡巧婷 報告此事,結果總幹事與劉組員的對話多次破局,甚至該組員居然還說出「沒有妳蓋章,我也能想辦法核銷」、「荔枝文化節就算學生會不辦,我也可以自己辦」,這種乖張的態度實在讓人心灰意冷;再者,談判過程中,也有傳言說該組員對著本校學生行政中心某部的副部長說:「文化部那兩個人壞事,我會培養議會秘書進去議會講荔枝的議案」,因此,學生行政中心對於本屆荔枝節的態度是極度消極的,不過我們還是提交了一份荔枝文化節的企劃案到議會審議,結果出爐,企劃案經費全數被刪減,而有趣的是,居然多了一份由國企系學會為名義的荔枝文化節企劃案,通過了近 21 萬的補助款,此時,我們來談談程序正義的問題,根據《靜宜大學學生自治會預算法》第二十六條:「 凡對社團、系學會之補助應按照社團經費補助法,由行政中心擬定後,提交學生議會審議,通過後施行之 」 [1] ,又據《靜宜大學學生自治會社團暨系學會補助辦法》第二章補助經費之申請第九條:「 每學期學生自治會學生行政中心(以下簡稱行政中心)公告後,依規定送交下列文件至行政中心辦理經費補助申請 … 」 [2] ,國企系學會的申請案,沒有經過學生行政中心彙整之紀錄,為何可以直接進到學生議會審理?在 3 月 12 日的學生自治會期初會務大會上筆者便提出質疑,但 程雅琳 財務委員長在說明時,提出在申請議案前陳冠霖曾聽聞學生行政中心拒收他的申請案,於是詢問 翁嘉蔚 副財委,副財委給出建議,讓該企劃案直接交付議會審議。在本校學生自治會期初會務大會上, 程雅琳 委員長多次以《靜宜大學學生自治會發展基金管理條例》未寫到收件程序為由,否

尋根樹再刊!談點什麼

文│靜宜尋根樹 王繼強 春季淡紫色苦苓花在任垣平台與文心樓間飛舞,小雨霧氣帶來冬季尾巴的留念,從冬天到春天苦苓改變自己,積累、思考、綻放使當下就是最好的決定。四年前我與生態系的朋友決定成立「生態尋根樹」,因當時生態系正面臨改系名轉捩點,使學生對系上產生諸多不諒解與疑問,並於民國 101 年一月發行「生態尋根樹報」談系上更改系名後對學生權益影響,如課程、學位證明、過程漠視學生主體性等的問題,期待系上與學生產生具體討論。 可惜「生態尋根樹報」在多方壓力與壓迫下未能達到當初理想,刊物兩刊後因內部問題停刊,對系上不諒解的我們,轉型辦理校內成長、在地議題性活動,希望尋找夥伴走出想走的路線,並將「生態尋根樹」改名為「靜宜尋根樹」,針對在地、教育、社會做討論及行動。 靜宜尋根樹主張學問回到生活,因為我們認為關心生活是關心社會的基礎,生活中面對的群眾、環境、歷史文化,若都沒有站出來關心,我們僅會像溫水煮青蛙等到很燙時才一窩蜂去關火,但那時已經很難控制火勢了。因此開始田野調查了解在地人文歷史,也開始面對總總誇張的校園議題,宿促法黑箱過關、治洪池建在 228 楓香樹林、靜宜與沙鹿淹水、黑色耶誕捍衛言論自由等等行動,過程中我們再度感受到大學教育表裡不一的面向,如大學鼓勵學術自由、多元聲音討論,但現實卻以社團評鑑、文宣品張貼、刊物發刊等審核的荒謬程序限制多元表達,甚至更以黑色不適合張貼、有損靜宜名譽、危害校園和諧等荒謬命題給予否定,這不是我們想要學習的大學。

你所不知道的荔枝文化節-經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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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靜宜尋根樹 李至堉 記得剛進學校之初,對於任何事總是新鮮。某日路過學生自治會主辦的「鬼屋」現場,一個問題頓時深印腦海:學生自治會為什麼要辦鬼屋?這不是個單純在耗人、耗錢、耗精力的活動嗎?辦鬼屋對於學生自治究竟有何幫助? 後來得知,當次「鬼屋」掛名荔枝文化節,並以十多萬經費辦理,疑惑與憤怒更是揮之不去。 在這學期「期初幹部座談會」時,課指組組長王秀蓮曾詢問在場的社團與系會幹部,是否參與過「荔枝文化節」的活動,但百餘人的場子卻只有寥寥幾人舉手,不禁令我開始思考:「荔枝文化節」在靜宜的角色到底是什麼?為什麼值得每年花費數十萬下去辦理? 找了資料,看了今年的荔枝文化節活動與經費概況(如附表),不禁令人汗顏,活動中的野餐、市集、路跑、選美等,充斥著滿滿的流行文化與消費文化,花費大筆金錢堆疊出來的娛樂、參與人數少之又少的活動、與初衷背道而馳的荔枝文化節,我實在看不出來有任何存在的必要。 荔枝文化節的經費來源為「靜宜大學學生自治會發展基金」,翻閱法條,確實有明文規定基金利息可用來辦理荔枝文化節,但申請流程、相關權責分屬等卻沒有詳細規範。不禁令人懷疑,這筆數目龐大的基金,在透明度低的狀況下,是否會更容易遭受到不正當的使用呢? 此次荔枝文化節申請負責人為國企系前會長,主辦單位共八個系學會與社團,但是筆者在經營社團的經驗中,從來沒有被告知能透過「自治基金」這個管道申請經費,不知道是否遇到「荔枝文化節」就變成特例就大開方便之門?荔枝文化節總申請金額(自治基金、學輔經費加上課外活動費)達 29 萬之譜,其中,經費「全額補助」的「風和日荔」野餐活動,收取滿額一萬元的報名費用;無獨有偶,同樣「全額補助」的「顫荔」殭屍路跑,也收取滿額三萬八千元的報名費用,經筆者親自向課指組劉玲娟組員詢問,其表示全額補助的活動自然不可再另收報名費用。再仔細審視之,赫然發現管樂社前前社長更以「專案」名義,擔任負責人並申請課外活動費 5 萬塊辦理荔枝文化節的名人演講。計算至此,我們可以保守地說這次荔枝文化節已經達到「三十萬初」的規模了。 最後,沒有荔枝、沒有文化的「荔枝文化節」就這樣花掉三十萬了,噢!我是說每年 。 附表一